中核财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机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机构的股权;有价证券。
中核财务公司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指导下,根据银行业监管的特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以我为主、内外结合”的方式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工作。
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其中,股东会由全体25家股东单位组成,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的重大决策,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监事两名。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证券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全面负责公司日常工作,通过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群工作部、资金计划部、客户业务部、结算服务部、市场部、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纪检监督部(审计部)、信息科技部等十三个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中核财务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中核财务公司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内控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为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是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其他部门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内控工作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内控工作联系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
在内控制度方面,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共涉及建工作、通用管理类、专业管理类、业务类等经营管理事项194项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规程》、《内部控制评价规程》两项内控管理专项制度。
中核财务公司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外部监管需要、集团公司要求、内外部各项检查意见和内部职责、流程调整等,持续优化内控制度,每年及时修订相关制度,适时更新《内控手册》相关流程。
2022年1月至10月,公司根据年度制度编修计划,新增或修订制度29项。
中核财务公司自2008年开始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至今已经形成了覆盖财务公司内外部各相关工作领域的,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中核财务公司各级风险管理组织严格执行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发挥各自风险管理职能,保障公司稳健审慎经营。董事会充分发挥风险管理职能,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的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程序、重大风险管理事项、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事项,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发挥业务风险审查及组织协调作用;中核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坚持“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各部门风险与内控管理员在风险指标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积极履职,保障了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核财务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与业务活动风险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控制活动是内控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有效控制各项风险,中核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与内控体系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涵盖公司26项主要业务与管理事项、165个末级流程、385个关键控制点、140张流程图的《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19年版)》。
中核财务公司建立了内控建设—内控评价—缺陷整改的循环机制,每年开展内控评价,结合审计及外部监管意见,查找内控缺陷。对于执行缺陷,各部门仔细对照,以立查立改的要求推进落实整改;对于设计缺陷,风险管理部根据内控评价结果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制度修订计划,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中核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中核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风险。中核财务公司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经查阅中核财务公司2022年10月末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中核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1.36亿元;存放同业195.67亿元;2022年1月至10月,中核财务实现利息净收入11.1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41亿元。
中核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9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新《管理办法》要求,中核财务公司以三季度经营数据为基础,根据监管指标变化情况对新体系中的各项监管指标进行测算,测算表明,实施新规后,中核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核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7,498.90万元,自营贷款10,000万元,无委托贷款。
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核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公司在中核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三)未发现中核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核财务的资本充足水平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四)中核财务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中核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