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4年9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52号)和《关于募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17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1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有风险,者在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者基金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的、债券、衍生品等各种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者作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风险,由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0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关于变更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中信标普300价值指数×4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5%”变更为“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中信标普300价值指数×45%+中证综合债指数×25%”,并且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0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查阅。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名称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更名,由“中信标普300成长指数×30% +中信标普300价值指数×45%+中证综合债指数×25%”更名为“标普中国A股300成长指数×30%+标普中国A股300价值指数×45%+中证综合债指数×25%”,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4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进行了披露。上述文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权益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部、量化部、专户部、市场部、产品开发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客户部、电子商务部、运营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富管理部二十一个职能部门及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委委员、局长兼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监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兴志先生,董事,硕士,研究员。曾任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处处长,吉林省体改委产业与市场处处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证融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事长;现已退休。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委副书记,兼任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东证融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庄立明先生,董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河北省商业厅审计处,河北华联商厦分店副经理,省贸易厅财审处,省商贸集团财审处(正科),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监督部副部长、财务监督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任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学硕士,员。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服务部信贷信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法学会法学会副会长及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黄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学会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组专家。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总裁、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委书记、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晓燕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机构,20余年、证券从业经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曾兼任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蒋茜先生,权益部总经理,决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GCW Consulting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高级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监。2017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部交通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东方策略成长型开放式证券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策略成长型开放式证券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基金(于2017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组资金交易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IM电竞 IM电竞app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基金基金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IM电竞 IM电竞app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首批开券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比例、范围、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 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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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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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727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办公用房